北极星大气网讯:本期主题:合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《合肥市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》进行解读
时间:-08-11
访谈摘要: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是合肥市打造“五高地一示范”的重要内容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特别是近年来,合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厚植绿色发展优势,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。随着全市环境质量不断好转,已连续六年保持PM10、PM2.5“双下降”,臭氧(O)已成为影响合肥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,针对这一新的情况,合肥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。通过攻坚行动,将有效控制夏季臭氧污染,计划实现6~9月重点时段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年减少12天;臭氧污染浓度峰值同比下降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确保不出现O重污染天。现就有关部署安排说明如下:
现场嘉宾: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沈建群
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是合肥市打造“五高地一示范”的重要内容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特别是近年来,合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厚植绿色发展优势,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。
随着全市环境质量不断好转,已连续六年保持PM10、PM2.5“双下降”,臭氧(O)已成为影响合肥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,针对这一新的情况,合肥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。通过攻坚行动,将有效控制夏季臭氧污染,计划实现6~9月重点时段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年减少12天;臭氧污染浓度峰值同比下降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确保不出现O重污染天。现就有关部署安排说明如下:
一、关于内容解读
《行动方案》共30条,分为总体要求、主要目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。
(一)总体要求
按照“减量、精准、科学、系统”的原则,强化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、重点工业园区的大气污染排放管控,统筹推进工业源、移动源、社会面源等领域大气污染减排工作。进一步提升监测执法和科研能力,精准施策、系统评估,推动企业主动治理,实现依法治污,大力推进O污染防治攻坚工作。
(二)主要目标
通过攻坚行动,全市VOCs治理能力显著提升,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,夏季O污染得到有效控制,6-9月全市O污染天数同比年减少12天(我市年6-9月O超标天数为41天);O污染浓度峰值同比下降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力争O污染天数下降23%(12天左右),确保不出现O重污染天。
(三)重点任务
一是加强工业源污染管控。在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,将省定46家企业、2个涉VOCs省级以上开发区和1个重点企业集群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。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分别为:石化领域: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行业;化工领域: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、橡胶和塑料制品业、医药制造业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、化学纤维制造业、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等;工业涂装领域:家具制造业、汽车制造业、金属制品业、通用设备制造业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;包装印刷领域:造纸和纸制品业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;油品储运销领域:加油站、储油库、液散码头等。2个涉VOCs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别为: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合肥庐阳经济开发区;1个重点企业集群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。
7月30日前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组织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,积极创建VOCs综合治理示范园区。各类涉VOCs工业园区排查VOCs治理突出问题,制定问题整改方案,9月上旬前完成一轮次整改。编制一批“一企一案”VOCs综合治理方案。各地生态环境、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,指导企业排查VOCs治理薄弱环节,制定VOCs管控能力提升方案,实行“一企一案”,做到措施精准、时限明确、责任到人。
推进锅(窑)炉NOx排放削减。有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,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/立方米,并符合相应的锅炉安全技术要求,年底前基本完成。11月底前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。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。持续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。
二是移动源污染管控。加快老旧柴油车淘汰,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,依法实施老旧船舶强制报废。推动车辆结构升级,年底前,城市建成区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。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。强化渣土车监管,在预警O污染天气条件下和重污染天气期间,优先保障安装OBD在线监控设备的渣土车运输。强化机动车执法监管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。推进超标车辆治理工作,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(I/M制度)。开展车船油品整治。
三是减少城市面源VOCs排放。强化餐饮油烟监管,开展餐饮油烟整治“回头看”。开展汽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。加强油气回收监管,推进汽油年销售量吨以上加油站尽快完成安装在线监测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。加强涂料使用管理,新建市政工程全部采用水性或低VOCs含量的建筑涂料,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。严禁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,鼓励城区烧烤行业实施炭改电。推进政府绿色采购。
四是强化监测与执法能力建设。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,9月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点位全覆盖,开展VOCs污染状况走航监测普查。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,9月底前完成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及视频系统安装联网。强化监督执法,统筹做好监督和帮扶,提高执法装备水平。
五是加强O污染应急调控。建立完善夏季污染天气应对机制,引导石化、化工、煤化工、制药、农药等行业在确保安全情况下,主动避开夏季,安排全厂开停车、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VOCs排放量大的作业;引导油品销售企业实行晚间加油优惠,减少中午高温时段车辆加油。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。
二、近期开展的工作
一是摸排重点企业。全面摸排辖区内VOCs管理企业,从排气筒风量、特征污染因子、涉VOCs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浓度值、废气处理设施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、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等多方面建立VOCs企业管理全清单,目前已梳理的有家。
二是开展一企一策编制。将年产生VOCs10吨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管控企业,提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“一厂一方案”编写大纲,指导辖区重点管控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编制。
三是开展VOCs走航监测。通过走航监测车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入厂监测普查,建立VOCs排放档案,现已完成家。对走航发现的高值区域及时通知辖区环境执法人员入厂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。
四是开展异味投诉专项突击检查。6月8日晚,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局机关及监察支队人员30余人,组成10个检查组,对前期摸排发现的问题企业进行突击检查,发现问题10余处,已全部要求企业限期整改。
五是推进VOCs在线监测。下发《合肥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以奖代补方案》,推进全市吨以上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,目前已完成26家。会通公司等7家重点企业已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。
六是调查重点企业检修情况。对全市涉VOCs重点企业停检修情况进行调查,梳理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停检修计划余家。
七是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。采取固定遥感点、路检点监测柴油车39万辆次,超标处罚辆。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个,高排放禁用区查验机械台,劝离违规使用机械台。重型渣土柴油车加装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辆。巡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4次,查处违规行为13起,停业整顿5家,处罚金10万元。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点建设15个,在建9个。
八是做好政策帮扶。按照“送政策、送技术、送方案”的要求,定制生态环境部编印的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》《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(试行)》《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》等3本书籍0册,发放地方生态环境部门、有关企业学习借鉴,电子档同步由合肥市生态环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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