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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棚房有什么危害国家为啥严查大棚房哪

来源:遥感 时间:2023/3/4

从去年年底以来,全国各地都密集开展了一次针对“大棚房”的整治行动。这去年还不为人知的“大棚房”,今年为何如此惹人注意,到底什么是“大棚房”呢?要治理的“大棚房”又是什么样的呢?

其实对于“大棚房”,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,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,属于违法建筑。承租时候到的用途是建蔬菜大棚,建成后却是在大棚内部或者周边建设非农业建设的房屋,对外租售,租期为20-50年不等,每套“大棚房”价格为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。

去年,在不少的农村周边或者原来的农业园区内,甚至直接在耕地上都出现了建设“私家庄园”的热潮。触碰了耕地保护的红线,使得大量的耕地农用地非农化。

仅是去年年底对北京、天津、河北三个地区的初步排查,就发现了违规的“大棚房”个,棚数3.万个,占用土地亩。在全国不完整的摸排中,济南、郑州、西安、长春、乌鲁木齐、青岛、潍坊等地也有发现此类问题。而对于“大棚房”的主要购买对象的摸排发现,七成以上是城市居民。

到底什么是“大棚房”?

主要包括类似私家庄园、别墅、商品住宅的住宅形式出现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。还有就是经营型的非农设施,比如餐饮、会议、娱乐、仓储物流、停车场、驾校、养老、垂钓园等形式出现的非农设施。能够从事易地建设的农产品加工类型工厂也算是“大棚房”范围,像茶叶初级加工厂,水果打蜡等。最后就是新兴的业态,农业小镇等具有农业体验、产品展示、休闲旅游等功能的综合项目。

要治理的“大棚房”,就是在农业大棚内建设住宅、餐饮、会议、厂房等用途设施,展示科普、产品研发或者科技示范,在农业大棚内硬化地面的,都属于要治理的范畴。

“大棚房”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,这种房子建成后向城市居民租售,还附送大棚,使得农民失去了耕地,也就失去了长久的生存保障。

但是农民自建自用房,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,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,像农村文化礼堂、农村学校、水利设施等,农村的宗教用地,殡葬用地和其他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用地不在清理范畴之内。

为何“大棚房”屡禁不止呢?其实背后有着很多的利益驱使,开发者能够以很少的投入,通过出售获得利益。而购买者能用很少的金钱就能拥有一间“乡村别墅”。对于农民来说,“土地收益”升级。

由于农民在“大棚房”里能获利,许多的村干部干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任其发展。而“大棚房”的表面盖有覆膜,周边甚至有栅栏或者围墙,执法部门想通过传统的卫星遥感发现,是很难的。

不过,对于“大棚房”,它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,国家对于维护耕地红线的意志不可小觑,一场整治“大棚房”的全国行动,正在各地上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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